律师解析:
1、保险应该全额理赔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是属于合理的
医疗费用,都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进行
赔偿。
2、但是,如果是通过协商要求
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公司一般会要求扣除10-20%左右的非
医保用药费用,不会全额赔偿。
3、交强险加商业险。正常情况下,是可以赔付的。但一般不建议肇事全责方。垫付医药费。因为你是没有这个义务进行垫付的。如果对方没有钱。可以找保险公司先行垫付。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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