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吴国强律师,执业证号1510120131829106,法律职业资格证号A20175101170212,联系电话18602828519、18011310519,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金牛万达SOHOC座31楼,或郫都区杜鹃路46号汉正广场10楼1020室。 现为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郫都分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曾任职于某国有大型运营商网络建设部。 主要在刑事辩护、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领域拥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优势,特别擅长诉讼出庭,在庭审技巧、应变能力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逻辑思维强、条理清晰。 执业特点: 1、不畏权贵、不畏强权,具有维护公平正义的胆识和勇气,永远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2、在办案过程中,不论标的的大小、审级高低,都始终秉承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的宗旨,兢兢业业,尽最大可能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 3、工作勤勉尽责,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办案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曾经主办案件: 1、承办国家赔偿案件,为国家赔偿请求人仰**成功争取赔偿金77667元【成郫检控申赔决(2018)1号】; 2、作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在雅安市龙腾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和成都联信行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为为被害人追回6587.8269万元实际损失【(2016)川1802刑初211号和(2018)川18刑终17号】; 3、作为被告辩护人,在深圳****金融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200余万一案中为被告李**争取到了从轻处罚: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罚金10万元。【(2022)川0191刑初86号】; 4、在被告人周*涉嫌贩卖36.48克毒品一案中,因被告面临十年以上的刑罚可能,庭审中据理力争案件存疑,最后法院认定被告人非法持有毒品36.48克,从轻判决有期徒刑2年8个月【(2015)成郫刑初字第71号】。 5、在成都**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因雅康高速建设工程而起的建工程合同纠纷中作为原告代理人,为当事人成功追回1100余万工程款及利息。【2020】郑仲裁字第0050第号裁决书】; 6、在成都市温江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汪**、刘**、成都**园艺有限公司、**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纠纷一案中为当事人成都市温江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2021)川09民终425号、(2021)川民申6569号】。 7、在陈**涉嫌强奸罪一案中据理力争,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诉机关的酌定不起诉文书,当事人不再因此事有犯罪记录。【川成高刑检不诉(2022)221号】 吴国强律师竭诚为当事人服务,专办疑难案件!受人所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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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从犯,法律规定会比照主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的刑事责任,会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综合判断。一般来说,罪犯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但如果从犯能够积极赔偿,或者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依法可以获得更宽大的处理和减刑。

故意伤人导致重伤属于从犯的刑事判决,一般会比主要罪犯轻一些,比如轻点量刑、减刑,甚至有可能不判刑。审判机关在处理这种案件时,会考虑从犯在犯罪里的具体作用,还有犯罪的过程、造成的后果,以及他的认罪态度。一般来说,如果从犯的作用比较小,能主动承认错误,并且很后悔,就有可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受到比较轻的处罚。

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中,从犯的量刑要综合考虑他们的作用大小、有没有自首立功以及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和和解努力等因素,尽量轻判、减刑,甚至免除处罚。这样做是为了让司法更公平,一般从犯受的惩罚会比主犯轻很多,这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和量刑差异化原则。

如果这个案件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并且有人受了轻伤,那么主犯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犯会根据他在犯罪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大小,以及他的认罪悔罪表现,来决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于处罚。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情节,确保刑罚是公正的。

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中,从犯的判刑一般会比主犯轻,这是因为法律规定对于从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具体的量刑则需要考虑到从犯在犯罪中的角色、犯罪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有悔过表现等因素。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从犯的量刑需要考虑其在犯罪中的作用等因素,如果起次要作用并且认罪悔过,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