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丢了,民政局可以补吗?
时间:2025.05.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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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丢了的情况下,是可以到民政局补办的。在夫妻办理
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只要拿着
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
身份证或户口本,到
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
离婚档案即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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