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惠诚(青岛)律师事务所
纪蓉蓉律师,1981年出生,执业16年,合伙人律师,任律所部门主任。2012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公共法律中心人民调解员,青岛市律师协会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委员,市南区听证员。曾获多面锦旗,受到客户一致好评。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强制执行。 服务宗旨:法为天,民为基,诚为本,德为先。守望正义,忠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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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条件: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4、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情况:一、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二、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三、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四、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不可以。1、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2、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

可以。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是可以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公证,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就可以了;如果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确有困难,公证人员可到其居住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