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邓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2010.8-2016.1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16.1至今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邓凯律师是广东省刑法学会理事、广州市律协普通刑事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邓凯律师在法院工作期间曾经手办理刑事案件数千件刑事案件。撰写多篇案例、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法》等刊物采用。邓凯律师辞去公职后到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亦有多个成功辩护案例,办理刑事案件实务经验丰富。 部分办理过的典型案例(与企业合规有关的): 1.向某行贿案——向某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大股东,公司有数百名员工,其公司给国家工作人员宋某干股,多年下来以分红名义行贿2000余万,向某被指控构成行贿罪。经辩护认为这是企业经营中不规范行为引发,实际公司行贿行为。后法院判决时基本采纳该辩护意见,以单位行贿罪对向某轻判,使得其公司不至于因大股东长期羁押而破产倒闭。 2张某诈骗案——张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多年以来因利益问题有纠纷,另一股东在民事诉讼败诉后,以张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等事由刑事控告张某。张某先后三次被刑事立案,前两次均未起诉至法院。第三次立案是指控张某涉嫌诈骗罪。经辩护认为,本案控告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纠纷,是典型的企业经营股东之间过于相信所谓江湖道义而未依法合规签订好相关协议引发的纠纷,如果当初做好企业规范的文件工作,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等资料齐备完善,张某也不至于三次被刑事立案。最终张某第三次被立案也是被认为无罪,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对其做了不起诉决定,但张某也因此前后被羁押700多天,受到了惨痛教训。 3.洪某诈骗案——洪某是某企业的大股东和实际经营者,其听信中介公司介绍,通过中介公司操作,提供了部分虚假资料骗取国家高新补贴80万元。其被拘留后,对公司的经营和数十名员工的就业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辩护人向经办检察官充分反映公司系遭中介的虚假宣传误认为有资格申领补贴,公司也有实际运营并非虚假皮包公司,恳请考虑到企业经营等方面对洪某不予批捕。后检察机关出于洪某主观恶性相对较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角度对洪某不予批捕。之后法院判决认定洪某系从犯(中介方为主犯),对洪某最终判决缓刑,使其企业免于破产,数十名员工免于失业。 4.茅某伪造公司印章罪——本案是因股东不和,为争夺公司控制权及快速变更法定代表人,大股东王某让茅某(工商代办中介)弄个假公章出具文件用于变更工商登记。后被小股东控告,王某及茅某均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后经辩护,检察机关考虑到本案系企业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情节相对较轻,最终对王某和茅某做了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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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涉嫌盗窃未遂的案件,拘留期限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和估算。一般来说,如果案情较轻,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最长不超过十五天。但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盗窃未遂罪,就会面临刑事处罚。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盗窃活动的当事人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的措施,最长期限为自拘留之日起直至三十七天结束。立法具有明确性,公检法机关需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将案件提交至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复。而在涉及特定情况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适当延长,最长可延至四日。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拘留的最高时长亦为十五天,因此用行政拘留的长度来推断拘留的本质,这显然是缺乏基本法律知识的表现。

根据法规规定,拘留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7天,然而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中的拘留时长设定在14天内。对于拘留期的计算方式,一般是从被羁押者进入拘留所的那一刻开始算起;同时,由检察机关进行的调查过程也包括在这14天之内,并不额外增加天数。若需批准逮捕或释放被拘留人员,则拘留期限最长可以延长至37日。当拘留期满之后,将对是否应当逮捕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做出决定。

盗窃罪的刑事拘留期通常需要持续多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涉嫌盗窃罪而被刑事拘留的嫌疑人,其羁押期限通常规定为14天,但最长不可超出37天。具体而言:当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需要依法予以逮捕时,应当在拘留期届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内,向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然而,如在特殊状况下需延长审批时间,则可将此期限延长至一至四个工作日。

涉及盗窃罪的一般拘留期限关于盗窃罪,通常情况下,警方会对涉案人员采取拘留措施,期限在7至14日内,最长不得超过37天。然而,若是涉及到更为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那么刑事拘留的时间就可能长达14天,甚至延长到3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