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因为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因此如果在
离婚前设立的遗嘱中对于财产进行了处分,但是在
离婚时相应财产已经因
离婚的原因进行处置分割导致有部分或全部遗嘱中写明的财产不再属于
立遗嘱人了,那么遗嘱中对于上述财产不产生效力,相关
继承人无权以遗嘱来主张上述财产的
继承权利。但是对于依旧属于立遗嘱人名下的财产,仍可按照遗嘱的指定进行
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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