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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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法律处理措施针对电动车类型酒驾问题的处理措施如下所述:1、首要步骤是判断电瓶车是否属于超出标准定义之外的车型,如若达标,应依照酒精含量驾驶机动车的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具体而言,(1)当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驾车标准时,将面临临时吊销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还需支付一千元至二千元之间的罚款。

电动车醉驾处理需视车型而定。超标电动车按酒驾机动车处理,非超标则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禁止醉酒骑行,违规者将受《道路交通安全法》警告或5-50元罚款,拒不处罚者可暂扣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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