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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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民间借贷利息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超出部分无法律保护,但借款人仍需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要求按银行借贷利率四倍偿付。具体执行由各地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但不得超出合理限制。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高利贷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但一般行为不构成犯罪。然而,当高利贷与赌博结合时,可能触犯刑法。赌博罪指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或引诱他人赌博的行为,破坏社会风气。我们要深入讨论这一罪行,明确其法律界限和社会影响。

高利贷行为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集资诈骗和非法经营等罪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指高利借贷后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高利转贷是以转贷为目的从金融机构套取资金高利率转贷;集资诈骗是非法占有为目的欺骗集资;非法经营则指频繁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此外,高利贷还可能引发非法拘禁、绑架等犯罪。

个人私自进行高利贷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违法的,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等罪名。高利贷的判断主要基于利息是否超出国家规定范围。此类行为对个人和社会都有严重危害,一旦被执法部门查处,将面临刑事处罚和巨额罚款。请珍惜生命,远离高利贷,寻求合法收益渠道,共同营造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

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息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超出此范围的利息约定不受法律保护,但欠债人仍需按合同还本付息。地方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尺度,但不得突破此上限。超出范围的利息约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