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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手续有冷静期吗?

时间:2025.05.19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306人
律师解析:
办离婚手续有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根据我国最新《民法典》规定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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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萍律师

泰和泰(拉萨)律师事务所

擅长交通事故纠纷 保险争议纠纷 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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