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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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不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高利贷可不可以敲诈勒索罪追究问题带来帮助。

需要根据情况来看。高利贷的放贷者以暴力、威胁等的方式向被害人追讨非法债务的,是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的,则不属于敲诈勒索。当我们遇到放高利贷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吗时,可以参考以下文章。

暴力收高利贷,一般是不属于敲诈勒索罪的,但若使用暴力、威胁方式强行索要的,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更多关于暴力收高利贷构成敲诈勒索罪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赌博高利贷敲诈勒索罪立案条件是嫌疑人敲诈的数额达到2000元到5000元以上,并且以敲诈勒索罪定罪还有其他的条件限制,在赌博案件中放高利贷跟敲诈勒索并无直接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高利贷是否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