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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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咱们国家的《民法典》的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说了,要求给付养育费这样的权利是不能用诉讼时效来限制的。也就是说,只要爸妈有拖欠了咱们的抚养费没给的情况,咱们作为孩子或者监护人就可以随时去催他们支付,而且不用看什么时候过没过期。所以说欠债还钱这样的事情在这个法律条款里可不管用,咱们作为孩子或者监护人,想啥时候要抚养费都行,诉讼时效也不能限制咱们。

嘿嘿,我们知道,既然大家都是民事主体,那就得按规矩来,不论是法律还是你们自己商量好的事情,都要去遵守、去负责。比如说,如果有人借了钱没按时还,那借给他钱的那个人就有权让他还钱。但是,小朋友们可不是借款合同里的主角,所以他们一般情况下是不用还钱的。当然,如果小朋友在法律上有什么特殊情况,比如代替爸爸妈妈还债或者继承了爸爸妈妈的财产之类的,那他们可能就要还钱了。

离婚后是否仍有可能重新获得子女抚养权在离婚之后,当事人仍有权争取并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凡在离婚过程中父母双方协商达成关于子女抚养事宜的变更协议,应该被认定为有效的决定予以认可。然而,如果其中一方提出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须遵照法律程序,即另案起诉。

无需如此。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并没有法律规定强制要求必须对另一方的父母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照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父母承担着抚养与培养子女的责任;而作为回报,当子女步入成年、独立生活以后,则需承担起赡养和照顾父母的重任。若子女未能尽到这一义务,那么当双方中的一方失去了工作能力或者陷于生活困境之际,便有权向其孩子提出支付赡养费用的请求。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孩子的抚育问题可经由协议交由夫妇中的任何一方承担,而相对方则需负起相应的扶养费用支付责任。在此过程中,我们应认识到,即便父母的生活状况发生了改变,他们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会因此而彻底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