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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精神病兄弟不愿做监护人该怎么办

时间:2025.12.28 标签: 婚姻家庭 家事纠纷 阅读:1346人
律师解析:
1.精神病患者无监护能力,不能当监护人
若指定精神病患者为监护人,利害关系人或组织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指定。
2.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结合被监护人意愿和最有利原则,重新指定监护人。
3.合适的监护人人选有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
若近亲属都不行,其他愿意且经相关部门同意的个人或组织也能担任。

案情回顾:

小朱患有精神疾病,不具备监护能力。小胡被指定为被监护人,但其指定的监护人却是患有精神病的兄弟小朱。小胡的其他近亲属小丽认为这样的指定不利于小胡,遂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监护问题。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不具备监护能力,不能担任监护人。在此案中,小朱患有精神疾病,确实不适合担任小胡的监护人。
2、小丽作为相关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对小朱的监护人指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小胡的原则,重新指定合适的监护人。合适的人选可以是小胡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其他有监护能力的近亲属,若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都无监护能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经相关部门同意也可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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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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