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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银行骗贷应该采用什么方法

时间:2025.12.27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384人
律师解析:
1.主观意图:
判断有无非法占有目的,如明知还不上还大量骗贷、贷后逃匿。
2.客观行为:
查看是否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像提供假财报、虚构用途、用假产权证明担保
3.资料核实:
与相关机构核实贷款资料真伪。
4.资金流向:
若贷款没按约定使用,用于挥霍或违法活动,有骗贷嫌疑。
5.还款表现:
获贷后无故拒绝还款可作参考。
收集证据后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情回顾:

小朱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后发现诸多异常。小朱在申请贷款时提供了虚假的财务报表,虚构了贷款用途,且使用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贷款发放后,资金未按约定使用,而是被小朱用于挥霍。银行多次催款,小朱拒绝还款且无合理理由。银行怀疑小朱骗贷,决定调查处理。

案情分析:

1、从主观方面看,小朱在明知可能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使用虚假材料获取贷款,且贷款后用于挥霍并拒绝还款,可推断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客观行为上,小朱存在提供虚假财务报表、虚构贷款用途、使用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情况。同时,贷款资金未按约定使用,还款表现恶劣,综合这些因素,小朱骗贷嫌疑较大,银行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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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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