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执行案件里,满足以下情形可
拘留被执行人:
一是被执行人若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被查封、扣押或责令保管的财产,以及转移被冻结财产的行为,法院可拘留。
二是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像拒绝或
虚假报告财产、违反消费令等,法院会依情节拘留。
三是用
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司
法人员执行,如
侮辱、殴打执行人员,法院有权拘留。
拘留要院长批准,用拘留决定书,期限在十五日以下。
案情回顾:小朱因
债务纠纷被法院判决向小丽偿还欠款,
判决生效后小朱却拒不履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小朱名下的一批货物,要求其妥善保管,但小朱却偷偷将这批货物转移变卖。同时,法院责令小朱报告财产情况,小朱不仅拒绝报告,还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威胁,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小丽遂向法院反映情况,法院决定对小朱采取拘留措施。
案情分析:1、小朱隐藏、转移已被法院查封的财产,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对其进行拘留。
2、小朱拒不履行人
民法院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符合
拘留条件。
3、小朱以侮辱、威胁的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法院可根据此采取拘留措施。且法院在采取拘留措施时,经院长批准,使用拘留决定书,
拘留期限在十五日以下,符合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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