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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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务该如何承担呢?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果受让方知道出让方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了股份,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受让方和出让方在出资和利润范围内,对公司未偿还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出让方逃避债务。但是,如果受让方不知道这个情况,那么他就不需要承担责任。所以,在股权转让的时候,受让方一定要搞清楚出让方的出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履行出资责任后转让股权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权债务的,如果是个人债权,债务需要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债权人可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除非债权性质不允许、双方约定不可转让或法律禁止转让。特定非金钱债权的转让约定仅对双方有效,金钱债权的转让约定无法对抗不知情第三方。未签订书面借据的债权转让,需考虑债权性质、双方约定及法律限制。若无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权人有权转让债权。

个人间债务转让适用于特定条件:须有有效债务、可转移性、形式合规且经双方明确合意。债务转移需债权人事先审慎审核并给予书面同意。普遍误解认为债务转让只需事后告知债权人,实则转让前必须取得其同意,这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行为。

公司债务在法律上是可以转让的,但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对债权人无效,债权人仍有权向原债务人追讨债务。债务人或第三方可以通过催告方式要求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明确答复,未答复则视为拒绝接受债务转让。因此,在债务转让过程中,必须尊重债权人的权益,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