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同居精选解答 > 认定出轨后产生的非法同居是怎样的

认定出轨后产生的非法同居是怎样的

时间:2025.12.24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155人
律师解析:
1.出轨和非法同居不同。
非法同居指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
2.认定非法同居有两个要点。
一是持续稳定,偶尔出轨不算;
二是共同居住,双方在一段时间内相互依赖共同生活。
3.司法认定需充分证据,如租房协议、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
4.若认定一方非法同居,离婚时无过错方可请求赔偿财产分割也会适当倾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小胡有不正当关系,小丽发现后认为小朱与小胡构成非法同居,要求离婚并让小朱进行损害赔偿、少分财产。小朱则称只是偶尔与小胡出轨,不构成非法同居。双方就小朱是否构成非法同居以及离婚财产分割、损害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同居需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本案中判断小朱是否构成非法同居,要审查其与小胡是否满足“持续、稳定”和“共同居住”条件,偶尔出轨、通奸不构成非法同居。
2、司法实践中认定非法同居需充分证据,如共同居住的房屋租赁协议、物业或邻居的证人证言、双方的聊天记录等。若小丽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小朱构成非法同居,在离婚时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且财产分割可适当倾向于她。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