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承揽合同违约要担责。
若承揽人交付成果质量不符,要修理、重作、减报酬、
赔偿损失;
不履约或不符约定,定作人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解约。
2.定作人未按约付报酬或材料费,承揽人有
留置权;
中途改要求或解约致承揽人受损,要
赔偿。
3.一方违约,需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责任形式依违约情况和合同定。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承揽合同,约定小李为小朱制作一批工艺品。小李交付工作成果后,小朱发现工艺品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小朱要求小李修理或重作,小李拒绝。同时,小朱此前支付报酬未达约
定金额,小李认为小朱违约。双方就
违约责任承担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
民法典规定,小李作为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责任。小朱要求其修理或重作合理,小李拒绝构成违约。
2、小朱作为定作人,未按约定支付报酬,小李对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并且小朱需承担继续履行支付报酬等违约责任。双方应根据各自违约情形及合同约定确定具体责任形式。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