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权属
证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证明
著作权归属的有力凭证。
软件源程序、文档以及开发记录等,也能证明自己是开发者,拥有著作权。
2.
侵权证据:
侵权软件的光盘、存储设备等载体,以及与正版软件的代码、功能对比材料,可证明实质性相似。
销售记录、下载链接等能证明侵权规模。
3.
赔偿证据:
侵权造成的销售额减少、利润降低等财务数据,以及为制止侵权支付的
律师费、
公证费票据,可作为索赔依据。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款软件的开发者,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并持有软件
著作权登记证书。小胡未经许可复制该软件并制成光盘销售,小朱发现后
收集证据。小朱有软件源程序及开发记录等权属证据,也获取了小胡销售的侵权软件光盘及侵权软件与正版软件的代码对比材料等侵权证据,同时因小胡的
侵权行为,小朱销售额减少,且为维权支付了律师费等费用,小朱欲
起诉小胡要求赔偿。
案情分析:1、小朱持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还有软件源程序、开发记录等,能充分证明其对软件拥有著作权,符合权属证据要求,在法律上可认定其为软件
著作权人。
2、小朱获取的侵权软件光盘、代码对比材料以及小胡的销售记录等,可证明小胡存在侵权行为,且侵权软件与正版软件存在实质性相似,能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及规模。
3、小朱因侵权销售额减少的财务数据以及支付律师费等票据,可作为赔偿证据,小朱有权要求小胡赔偿因侵权导致的损失及维权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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