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律师有办法去单位调取资料。
受委托律师持执业证书和律所证明,有权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相关情况。
2.若单位配合,律师持上述材料可直接调取资料。
3.单位拒绝时,
诉讼中律师可申请法院发调查令调取;
案件在侦查、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经检察院或法院许可,获
被害人等同意,也能收集案件相关材料。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律师,受小胡委托承办一起法律事务。小朱根据案件需要,打算去某单位调取相关资料。他持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前往该单位,然而该单位拒绝配合提供资料。此时案件已进入
诉讼程序,小朱不知接下来该如何合法获取所需资料,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律师法》,受委托的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有权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本案中小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初步调查流程。
2、当单位拒绝配合时,由于案件处于诉讼程序中,小朱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签发调查令,凭借调查令调取资料,这是司法赋予律师调查权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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