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指税务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让国家税收受损。
2.按《
刑法》规定,犯此罪致国家税收重大损失,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通常累计使国家税收损失达10万元以上算重大损失;
特别重大损失无明确界定,司法中结合案件判断,损失金额一般远超重大损失标准。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小胡是某企业老板。小胡为少缴税款,私下找到小朱并给予其好处。小朱在明知该企业应缴纳高额税款的情况下,徇私舞弊,故意少征了该企业的应征税款。经统计,此次少征行为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5万元,引发了对小朱是否构成
犯罪及应受何种
处罚的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作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接受小胡好处后徇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且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5万元,已达到“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一般指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标准,其行为符合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
构成要件。
2、依据《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小朱可能面临此
刑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