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破产清算精选解答 > 总公司破产分公司是否要注销

总公司破产分公司是否要注销

时间:2025.08.23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482人
律师解析:
1.总公司破产,分公司一般要注销。
因为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破产无法经营担责,分公司便没了存续基础。
2.按规定,公司撤销分公司,要在撤销决定作出30日内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3.总公司破产要成立清算组清算包括分公司的财产。
完成债务清偿等手续后,按程序办理注销,提交申请书、破产证明等文件,终止分公司经营和法律关系

案情回顾:

小朱担任负责人的总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其名下有小胡负责的分公司。小胡认为分公司仍有一定业务在开展,不想注销分公司。但小朱认为总公司破产,分公司失去存续基础,应按规定注销。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破产已无法正常经营和承担责任,分公司作为附属机构,失去了存续基础,所以小朱要求注销分公司合理。
2、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总公司破产时需成立清算组对包括分公司在内的财产等清算,完成债务清偿等手续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申请书、总公司的破产证明等文件以终止分公司经营活动和法律关系,小胡应配合完成分公司注销。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余婷婷律师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