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合同不执行未必构成诈骗,判定关键在于签约时主观目的与行为表现。
2.若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签约履约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财,可能构成
合同诈骗罪,像无履行能力签约后携款逃匿。
3.因
不可抗力、经营困难等客观原因无法执行,或有违约故意但无非法占有目的,属
合同违约。
受损方可要求违约方担责,如继续履行、补救或
赔偿损失。
要具体分析判断是否构成诈骗。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许签订了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小许收到小朱支付的货款后,却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小朱要求小许
退款,小许以经营困难为由拖延。小朱怀疑小许诈骗,认为其根本就没打算
履行合同;而小许坚称是客观经营问题导致无法交货,并非诈骗。
案情分析:1、判断小许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其
签订合同时的主观目的和行为表现。若小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时就无履行能力,收到货款后逃匿等,可能构成
合同诈骗罪。
2、若小许确实是因经营困难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合同,且无非法占有目的,一般属于合同
违约行为。此时小朱可依据《
民法典》要求小许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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