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撤销权行使受除斥期间约束,若规定的一年除斥期间过去,无中止、中断情况,撤销权就没了。
2.
可撤销合同里,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下的撤销权,也有除斥期间,期满撤销权丧失。
3.撤销权没了,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要按约定履行义务。
4.若有
纠纷,可通过
违约责任等法律途径,追究对方责任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签订了一份合同,小朱认为
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想行使撤销权撤销该合同。然而,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的除斥期间已过,且不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小李则认为合同应继续有效,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撤销权行使有除斥期间限制,此案例中一年的除斥期间已过且无中止、中断情形,小朱的撤销权消灭,其无法再通过行使撤销权来撤销合同。
2、由于撤销权丧失,该合同继续有效,小朱和小李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产生纠纷,小朱可考虑依据违约责任等条款,追究小李不
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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