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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什么时候起算

时间:2025.08.16 标签: 金融保险 银行纠纷 阅读:1210人
律师解析:
1.不当得利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权利受损和义务人时起算。
若受损人当时仅知事实不知对方,从确知对方时起算;
若很久后才发觉事实,从发觉时起算。
2.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但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3.诉讼时效为三年,可能因法定事由中断、中止。
中断后重新计算,中止原因消除起满六个月,时效届满。

案情回顾:

小许在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多给了小许一万元。小许当场知晓此事,但银行当时不知实际领款人身份。几个月后银行通过监控确定是小许多拿了钱,便要求小许返还,小许拒绝。银行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小许返还不当得利

案情分析:

1、本案中小许多拿的一万元构成不当得利。银行在发现多付款事实但不知对方身份时,诉讼时效并未起算,从银行确知是小许时起开始计算。
2、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在这期间若有法定事由可导致时效中断、中止。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中止时自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时效期间届满。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若无特殊情况法院将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当事人可申请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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