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人身
损害赔偿:
涵盖实际诊疗费、
误工损失、
护理费用、合理
交通费用等,若造成
伤残或死亡,还有相应
赔偿。
2.
财产损失赔偿:
包括车辆修理费、物品损失费等直接损失,营运车辆停运还有间接损失。
3.
精神损害赔偿:
严重
人身伤害或死亡可主张,数额由法院判定。
赔偿先由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由
侵权人负责,若有商业险,部分可由保险公司赔付。
案情回顾:小朱驾车与小胡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小胡受伤、车辆损坏。事故经认定,小朱负
主要责任,小胡负次要责任。小胡因伤住院治疗,产生了
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其车辆也需要修理。小胡要求小朱赔偿所有损失,包括
人身损害、
财产损失以及
精神损害抚慰金,小朱则认为应按责任比例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
交通肇事赔付项目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小胡因事故受伤和车辆损坏,其主张的医疗费、误工费、车辆修理费等属于合理的赔偿范围。
2、责任划分不同,赔偿比例和承担主体有差异。此次事故小朱负主要责任,小胡负次要责任,应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由小朱和小胡分担。若小朱车辆投有商业险,部分赔偿可由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需法院综合判定是否支持及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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