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妥善保管
质押财产
质权人有责任保护好质押财产,不能因为自身原因导致财产损坏或价值降低。
若因保管不善致使财产受损,需承担
赔偿责任。
2.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
除非经过出质人同意,质权人不能随意使用、处分质押财产。
否则要
赔偿出质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3.及时行使质权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质权人应及时行使质权。
若因怠于行使给质押人造成损失,质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小许因资金周转困难,将自己的一块名贵手表出质给小胡以获取借款。
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和方式。后来小许发现小胡并未妥善保管手表,手表表面出现划痕。小许要求小胡妥善保管或提前归
还手表,但小胡认为自己正常使用,没有义务额外小心保管,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本案中小胡作为质权人,对手表有妥善保管的责任,而其保管不善导致手表出现划痕,已违反该义务。
2、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手表因小胡保管不善进一步损坏,小许有权要求小胡进行赔偿。同时,小许要求小胡妥善保管或提前归还手表的主张合理合法,小胡应按要求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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