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企业
倒闭后,欠税一般仍需缴纳。
企业破产清算时,税务债权会被申报。
2.
破产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接着按顺序:
先付职工
工资等,再补缴
社保和税款,最后还普通债权。
3.若财产足够,所欠税款依法缴纳;
若不够,按顺序清偿后未还的税款不再清偿。
纳税义务是否免除,要看
清算结果。
案情回顾:小许经营的企业因
经营不善倒闭进入
破产程序。在
破产清算时,税务部门申报了企业所欠税款这一债权。小许认为企业都倒闭了就不用再缴税,而税务部门坚持企业有义务缴纳。经过清算,发现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以及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等费用后,剩余财产能否清偿所欠税款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依次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费用、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
破产债权。
2、若企业破产财产足够清偿所欠税款,则需依法缴纳;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按顺序清偿后未能清偿的税款不再清偿。所以企业倒闭后是否缴纳税款取决于破产清算结果,小许认为企业倒闭就不用缴税的观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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