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侵犯著作权的软件,有可能构成
侵犯著作权罪。该罪是以营利为目的,实施法定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达到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推广侵犯著作权软件,就属于“未经
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等作品及计算机软件”这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可并
处罚金也可单处
罚金;违法所得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里,“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一般是指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其他严重情节”包含
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通常指违法所得在十五万元以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比如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等。
为避免此类法律风险,经营者要严格审查软件版权情况,杜绝推广
侵权软件。若发现涉及侵权软件推广,应立即停止并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采取补救措施。
案情回顾:小许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上推广一款侵犯著作权的软件。该软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小许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此计算机软件。经调查,小许推广该软件违法所得达五万元。著作权人发现后将其
起诉至法院,对于小许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以及应如何
量刑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许以营利为目的,推广侵犯著作权的软件,符合“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计算机软件”的情形,且违法所得五万元,达到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一般指三万元以上)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2、鉴于小许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