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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协商使用共有著作权算不算侵权

时间:2026.11.01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阅读:1368人
律师解析:
判断未经协商使用共有著作权是否侵权,要分情况来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对于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对自己创作的部分可单独享有著作权,不过行使权利时不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著作权。要是使用的是自己创作且能划分清楚的部分,一般不算侵权;但要是使用了其他合作作者创作部分,还没经过协商,那就算侵权。
对于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需协商一致来行使。若不能协商一致,且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能阻止另一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所得收益要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若符合自行行使权利的条件,就不构成侵权;若未经协商,又不符合自行行使权利的条件就使用,那就是侵权行为。
所以,未经协商使用共有著作权有侵权风险。判断时,要依据作品性质、使用范围,还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使权利条件。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合作创作了一部作品。之后小朱在未与小胡协商的情况下,使用了该作品。小胡认为小朱未经协商使用作品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而小朱则觉得自己的使用行为合理。经了解,该作品属于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于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不可分割使用的作品,其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应通过协商一致行使权利。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所得收益需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2、若小朱的使用行为符合可自行行使权利的条件,那么不构成侵权;若其未经协商且不符合自行行使权利的条件而使用作品,则属于侵权行为。所以判断小朱是否侵权,需依据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使权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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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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