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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离婚如何处罚

时间:2026.10.2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949人
律师解析:
法律上没有“虚假离婚”的概念,平时说的虚假离婚有通谋离婚和欺诈离婚两种。通谋离婚是夫妻双方为了共同目的,先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再复婚;欺诈离婚是一方为了离婚,哄骗另一方去办离婚手续。
从婚姻登记层面讲,只要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经过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婚姻关系就合法解除了,不存在“虚假”情况,离婚后的身份关系无法恢复。要是离婚后一方不想复婚,另一方不能以虚假离婚为由要求恢复婚姻关系。
在处罚这块,如果虚假离婚是为逃避法律义务或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像逃避债务、骗取购房资格等。法院在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可能会判定夫妻双方对债务负连带责任。行政机关可能根据情节撤销违规所得利益,比如取消购房资格。要是骗取国家补贴,涉嫌诈骗,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通过虚假离婚谋取不正当利益有法律风险,要谨慎行事。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为了获取购房资格,通谋进行“虚假离婚”,打算等拿到购房资格后再复婚。离婚手续办理完成后,小丽却反悔,不愿再与小朱复婚,并且以单身身份购买了房产。小朱认为他们是“虚假离婚”,要求恢复婚姻关系,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婚姻登记角度看,小朱与小丽已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合法解除,不存在所谓“虚假”一说,离婚的身份关系不可恢复。小朱不能以虚假离婚为由诉求恢复婚姻关系。
2、小朱和小丽为获取购房资格进行虚假离婚,若这种行为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可能根据情节撤销小丽的购房资格等;若涉及骗取国家其他补贴等行为,涉嫌诈骗,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若有债务方面问题,在债权人主张权利时,法院可能判定两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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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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