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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未用的注册商标侵权要赔偿么

时间:2026.10.25 标签: 知识产权 商标 阅读:914人
律师解析:
未使用的注册商标被侵权,通常能要求侵权人赔偿,不过赔偿数额确定有特殊规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就算商标一直没使用,要是他人未经允许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和注册商标一样或近似的商标,或者有其他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注册人可要求侵权人赔偿。
但是确定赔偿数额时,如果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没法证明过去三年内实际用过该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有其他损失,被控侵权人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简单讲,商标注册人无法证明三年内有实际使用且无其他损失,侵权人虽构成侵权却不用赔偿。
要是能证明有实际使用或存在其他损失,赔偿数额可按侵权造成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商标许可使用费的顺序确定。若还是难以确定,法院会根据侵权情节判决法定赔偿。所以,商标注册人要注意保留商标使用的证据,以便在被侵权时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注册商标的注册人,但该商标一直未使用。小胡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了与小朱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小朱发现后要求小胡赔偿,而小胡以该商标未使用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小朱作为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小胡未经许可使用近似商标的行为构成侵权,小朱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2、若小朱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小胡虽构成侵权但可不承担赔偿责任。若小朱能证明有实际使用或存在其他损失,则可按因侵权所受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商标许可使用费等顺序确定赔偿数额;难以确定的,由法院根据情节判决给予法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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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江苏众联成律师事务所

杜强吉律师,专利代理师,双证律师,2016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任江苏众联成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经验,主要业务领域涉及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事务及其他民商事纠纷案件。诚信待人、坚守法律底线,致力于为有需要解决法律纠纷的每位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为法律事业服务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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