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商品只标出品单位没标生产商,该这么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产品质量法》,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要真实,得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要是发现商品只标了出品单位,没标生产商,
消费者先和销售者沟通,让他们提供生产商信息。要是销售者拒绝提供或者提供不了,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对销售者展开调查,要是情况属实,销售者可能会被责令改正、罚款。
如果商品质量问题让消费者人身、财产受损,出品单位和销售者要担责
赔偿。要是能找到生产商,生产商也要承担
赔偿责任。消费者有多种方式维护权益。可以和销售者、出品单位直接协商赔偿;也能请消费者协会等第三方来调解;若双方事先约定了
仲裁条款,还能
申请仲裁;最后也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案情回顾:小朱在超市购买了一款商品,发现商品仅标有出品单位,未标注生产商。小朱找到销售超市,要求其提供生产商信息,超市却拒绝提供。后来小朱使用该商品时,因质量问题导致其财产受损。小朱与超市和出品单位协商赔偿事宜无果,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要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该商品未标生产商,销售者拒绝提供,小朱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销售者调查,若查证属实,销售者可能面临责令改正、罚款等
行政处罚。
2、因商品质量问题致使小朱
财产损害,出品单位和销售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若能确定生产商,生产商也需担责。小朱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
诉讼等方式维护权益,协商是与相关方直接沟通;调解可找消费者协会等;仲裁需双方事先约定仲裁条款;诉讼则向有管辖
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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