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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对非吸单位犯罪进行认定

时间:2026.10.20 标签: 刑事辩护 公司犯罪辩护 阅读:1395人
律师解析:
认定非吸单位犯罪,要从多方面综合判断。
主体上,得是合法成立、有相应决策机制和独立财产的单位,像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不过,要是个人为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设立单位,或者单位设立后主要做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就不能按单位犯罪论处。
主观方面,单位要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相关行为得是经单位决策机构或负责人决定实施的,体现单位整体意志,而非个别成员个人意志。
客观方面,单位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非法性体现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借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公开性是通过网络、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利诱性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等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社会性是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犯罪所得去向也很重要。单位犯罪时,非法资金一般归单位所有或用于单位生产经营等活动。若犯罪所得主要归个人所有,那就认定为个人犯罪。只有这些条件都满足,才能认定是非吸单位犯罪。遇到类似案件,要仔细审查每个方面,准确判断是否构成非吸单位犯罪。

案情回顾:

小许作为一家咨询公司负责人,以公司名义开展投资项目,向社会公众宣传承诺高额回报,吸引众多人投资。警方调查时发现,公司虽形式合法,但小许主要是为自己谋取私利,所得资金大多进入其个人账户,并非用于公司经营。小胡等投资人认为是公司犯罪,应公司担责,而小许称是公司行为。

案情分析:

1、从主体看,若公司是为非法集资设立或设立后主要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此咨询公司虽合法成立,但资金去向表明可能不符合单位犯罪主体特征。
2、主观方面,若体现单位整体意志则可能是单位犯罪,但小许将资金归个人,很难认定是单位意志支配的行为。
3、客观上虽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符合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特征,但结合犯罪所得主要归小许个人,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应认定为小许个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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