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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中对评估价不同意要怎么处理

时间:2026.10.19 标签: 征地拆迁 拆迁安置 阅读:1193人
律师解析:
征收过程中对评估价不同意,有这些处理办法。
拿到评估报告后,要是对价格不同意,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还得指出报告里存在的问题。原评估机构会在规定时间内复核,要是改变了原评估结果,会重新出报告;要是维持原样,会书面通知。
要是对复核结果还是有意见,可在收到结果后的规定期限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会派成员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若鉴定显示报告没有技术问题,就维持报告结果;若存在问题,原评估机构要改正错误,重新出具报告。
若上述程序都走完,对补偿还是有争议,房屋征收部门会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由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告。要是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案情回顾:

小许的房屋面临征收,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较低,小许对此不同意。他在收到评估报告后规定期限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但原评估机构复核后维持了原评估结果。小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遂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鉴定维持了评估报告。小许对最终补偿仍有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许对评估价不同意时,依据相关规定向原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原评估机构已依法进行复核,程序合法。
2、小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又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作出维持决定,程序符合规定。
3、目前小许对补偿仍有争议,此时应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小许若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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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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