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中止探望权一般要
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明确,当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时,由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这表明,直接
抚养子女一方若觉得另一方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不能自己决定中止对方探望权。
因为探望权是法定权利,不经法定程序不能剥夺。要是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想中止对方探望权,就得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决。
法院审理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是否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像探望方有
暴力倾向、患严重传染病等。只有法院审理后认定确实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状况,才会作出中止探望权的判决。
所以,中止探望权通常要通过
起诉的
司法程序,这样能保障
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
离婚后,女儿小静由小丽直接抚养,小朱享有探望权。但小丽发现小朱染上严重传染病,认为其探望会不利于小静的身心健康,于是自行决定中止小朱的探望权。小朱对此不满,认为自己有权探望女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探望权。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探望权是法定权利,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剥夺。小丽不能自行决定中止小朱的探望权,若认为小朱的探望不利于小静身心健康,应
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是否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本案中小朱染上严重传染病。只有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确实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才会作出中止探望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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