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案被公安机关受理,立案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6.10.17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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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重婚案既可以由检察院
提起公诉,也能由
被害人自诉。下面说说公安机关的
立案标准。
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
结婚,会被
立案。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有配偶的人又和他人去
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这就是典型的重婚,公安机关会立案处理。
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符合立案标准。即便没办
结婚登记,但有配偶的人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以夫妻名义生活,周围人都觉得他们是夫妻,这也构成重婚。像双方对外称夫妻,一起生孩子、
买房子等情况,公安机关会立案。
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在立案范围内。这里关键是“明知”,也就是
行为人主观上清楚对方有配偶,还这么做。
只要符合上面这些情形中的任何一种,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后,公安机关会依法审查。要是认为有
犯罪事实,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而且属于自己
管辖范围,就会
立案侦查。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是合法夫妻。然而,小朱却在
婚姻存续期间与小静相识,之后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二人还共同购置了房产。小丽发现此事后,向公安机关控告小朱重婚。此外,小静曾向朋友透露她知晓小朱是有配偶的人。
案情分析:1、小朱在已有配偶小丽的情况下,与小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一公安机关
立案的条件,构成重婚。
2、小静明知小朱有配偶,仍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依照规定也属于公安机关立案范围内的情形。所以,小丽向公安机关控告后,若公安机关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就会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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