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同居精选解答 > 重婚罪成立包含事实婚姻吗

重婚罪成立包含事实婚姻吗

时间:2026.10.17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332人
律师解析:
重婚罪成立时包含事实婚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还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却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既包含法律婚姻,也有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指没办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认定重婚罪时,要是前一段是法律婚姻,也就是经过合法登记的婚姻关系,之后又和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就可能构成重婚罪。比如,甲已经登记结婚,又和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甲的行为就涉嫌重婚罪。同样,若前一段是事实婚姻,之后又和他人登记结婚或者形成新的事实婚姻,也可能被认定构成重婚罪。
不过,构成重婚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只有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才会被认定犯罪。如果只是短暂同居或者通奸,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不构成重婚罪。大家在处理婚姻关系时,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触犯法律红线。若遇到有关重婚罪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进行了结婚登记,建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然而,此后小朱又与小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小丽发现后,认为小朱的行为构成重婚罪,而小朱则辩称只是和小静短暂同居,不构成犯罪,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包括事实婚姻。小朱前一段婚姻是经过合法登记的法律婚姻,之后又与小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了事实婚姻,符合重婚罪的构成情形。
2、构成重婚罪需有配偶时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小朱在已有合法配偶小丽的情况下与小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非短暂同居或通奸等未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行为,所以小朱的行为涉嫌构成重婚罪。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