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从被
逮捕到开庭,没有统一明确的时间规定,需依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定。
先说
侦查羁押期限,对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
羁押期,一般不超两个月。要是案情复杂、期限到了还不能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在上述期限满了还不能
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再延长两个月。若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按前面规定延长期限满了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延长两个月。
侦查结束,案件会移送检察院
审查起诉。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
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
认罪认罚且符合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可能判有期徒刑超一年的,能延长至十五日。
检察院
提起公诉后,法院会安排开庭。用
简易程序审理,法院应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可能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普通程序审理
公诉案件,法院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可能
判死刑或
附带民事诉讼,以及有特殊情形的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延长,要报最高法院批准。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逮捕。
侦查阶段,案件起初预计两个月侦查终结,但因案情复杂申请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了一个月;又因其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两个月。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因案件重大复杂,决定延长十五日作出起诉决定。最终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此案,小朱
家属对整个流程时间过长表示质疑,认为有超期可能。
案情分析: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案情复杂可延长一个月,特定四类案件可再延长两个月,本案侦查阶段延长期限符合法律规定。
2、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作出决定,此程序合法。
3、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三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还可经批准延长,目前还未到
审理期限上限,不存在超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