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终止精选解答 > 有哪些情形单方能够解除合同

有哪些情形单方能够解除合同

时间:2026.10.15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终止 阅读:966人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以下情形可单方解除合同:
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像自然灾害、战争这类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能解除合同。
二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若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身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也就是预期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是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买卖合同中,卖方延迟交付货物,买方催告后仍未交付,买方就可解除合同。
四是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这种违约行为严重影响合同目标达成,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五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例如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另外,当事人还能在合同里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当该事由出现时,解除权人能单方解除合同。遇到上述情况,当事人可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维护自身权益,在解除合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小许在一定期限内向小朱交付一批货物。履行期限届满前,小许明确表示无法交付该批货物,构成预期违约。同时,小许迟延履行交付货物的主要债务,经小朱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外,小许的违约行为已致使小朱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小朱与小许在合同中还约定,若一方出现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小许的预期违约行为使小朱获得解除权。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小朱催告后小许未交付货物,小朱可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小许的违约行为影响合同目标实现,小朱能解除合同。
4、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当该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现,小朱可解除合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北京合同事务杨勇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3312人 执业10年
专长:

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

优势:

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律所: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

电话:

18500331988

律师简介:杨勇律师,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人民法治》杂志社人民法治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大学生就业创业公益律师团首批律师团成员、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委员会“老年维权志愿使者”、胡杨教育基金会理事、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员。荣获中国律师年鉴网“2018年度优秀专业律师”,华律网“城市优享合伙人”推荐律师,多次受邀接受光明日报、中新网、人民网、腾讯网、****等媒体专访,并广泛报道杨勇律师及其团队的办案事迹,累计担任数十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杨勇律师及其团队深耕重大商事案件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投资维权以及刑民交叉疑难复杂案件领域,以企业权益保障为核心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系统化的法律服务,尤其擅长重大疑难案件的二审、再审的改判、发回重审,客户涵盖高等院校、新三板挂牌企业、集团企业、商业、行业协会以及中小微企业,服务行业涉及半导体精密仪器制造、船舶运输、医疗设备、高等教育、资产证券评估、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创业投资、企业纠纷等,办案足迹遍布全国,在各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成功为一系列案件改判,为客户挽回或创造经济价值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

更多>
杨勇律师,已执业10年,执业地区为北京朝阳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500331988,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