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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挪用资金罪数额的方法是什么

时间:2026.10.12 标签: 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辩护 阅读:1151人
律师解析:
挪用资金罪数额计算要区分不同情形。
多次挪用资金且不还的,数额累计计算。举个例子,有人分三次挪用资金,每次金额不同,只要没还,这三次金额加起来就是挪用数额。
若多次挪用,还用后次挪用的资金还前次的,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比如先挪了一笔钱,后来又挪新的钱还前面的一部分,案发时没还的钱数就是认定的挪用数额。
计算数额时,一般以货币金额为准。要是挪用的是实物,通常按市场价格折成货币金额。
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就构成犯罪。但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和非法活动以外的其他活动,不仅要数额较大,还得超过三个月没还才构成犯罪。遇到这类问题,若有相关法律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公司担任财务一职,他多次挪用公司资金。第一次挪用5万元,第二次挪用3万元,第三次挪用2万元,均未归还。之后小朱又挪用4万元,用这笔钱偿还了之前挪用的部分资金。案发时,仍有6万元未归还。另外,小朱还挪用了公司一批价值1万元的货物。对于小朱挪用资金的数额认定,公司与小朱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多次挪用资金且部分未还,前期未还的5万、3万、2万应累计计算,之后虽用新挪用的4万偿还部分,但案发时未还的6万应作为挪用资金数额认定。
2、小朱挪用的货物应按市场价格折算成货币金额,即1万元应计入挪用资金数额,所以小朱挪用资金数额为7万元。若小朱挪用资金用于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即构成犯罪;若用于其他活动,除数额较大外,还需超过三个月未还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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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盟债权债务刘亘煜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105人 执业12年
专长:

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律所:

内蒙古创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荣誉:

优秀共产党员等 1项荣誉

律师简介:刘亘煜律师,法学学士,内蒙古创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以来大量办理民商事及刑事辩护案件,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办案经验丰富。 我的原则是以专业、高效、细致服务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耐心交流,以通俗语言解释法律条文并给予建议。若您有法律困扰,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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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亘煜律师,已执业12年,执业地区为内蒙古乌兰察布盟,认证执业律所是内蒙古创行律师事务所,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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