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再婚夫妻一方有房贷的
房产分割分不同情形处理。
要是房产是一方婚前买的,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两人一起
还贷,
离婚时房子归
产权登记一方,没还完的贷款算产权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双方
婚后共同还贷的钱以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要由产权登记一方补偿给另一方。
补偿金额一般按婚后还贷比例和房屋增值情况来算。
如果房产是婚后买的,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通常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确定房屋价值,减去剩余房贷,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协商分割。要是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可能会把房子判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并且继续还剩余房贷。
分割时,双方可以提供
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款记录、房产评估报告等
证据,来明确财产归属和价值。要是双方就房产分割谈不拢,可以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何是再婚夫妻。小朱婚前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二人共同还贷。现二人打算离婚,对于该房产的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购买,应归自己所有;小何则认为自己参与了还贷,应分得部分房产。此外,小许和小丽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小许名下,现离婚时对该房产分割也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对于小朱和小何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即小朱,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小朱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小朱对小何进行补偿,补偿数额根据婚后还贷比例及房屋增值情况计算。
2、对于小许和小丽的情况,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先确定房屋价值,减去剩余房贷,剩余部分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可能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并继续偿还剩余房贷。双方可提供购房合同等证据明确财产归属和价值,无法达成一致可
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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