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缓刑结束后再
犯罪,一般不构成
累犯。累犯分
一般累犯和
特别累犯。
先说一般累犯,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就是一般累犯。而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
判刑罚,
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非刑罚执行完毕。因为不符合“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这个累犯
构成要件,所以缓刑结束后再犯罪通常不构成一般累犯。
再看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就构成特别累犯。要是犯罪分子曾因上述三类犯罪被判处缓刑,缓刑结束后又犯这三类罪中任一类的,不受“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条件限制,仍可能构成特别累犯。
如果遇到这类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准确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小朱曾因
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缓刑结束后,小朱又因诈骗罪
被起诉。
公诉机关认为小朱构成累犯,应
从重处罚;小朱的
辩护人则认为缓刑结束后再次犯罪不构成累犯。双方就小朱是否构成累犯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累犯要求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而缓刑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非刑罚执行完毕,小朱不符合“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这一累犯构成要件,所以通常不构成一般累犯。
2、若小朱曾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缓刑,在缓刑结束后又犯上述任一类罪,不受“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条件的限制,仍可能构成特别累犯。但本案中小朱是因盗窃罪和诈骗罪,不涉及特别累犯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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