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发包方对劳务用工
工资是否担责,要分不同情况判断。
如果是合法分包,且发包方按约定支付了
工程款,一般不用对劳务用工工资担责。按照《
民法典》,合同有相对性,
劳务合同通常是劳务人员和
劳务分包方签的,工资支付责任主要在劳务分包方。
但要是存在
违法分包、转包等情况,发包方可能就得担责。相关规定指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
承包企业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导致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依法清偿。也就是说,发包方把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导致劳务用工工资被
拖欠,发包方就要承担清偿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若发包方没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使得劳务分包方没钱支付劳务用工工资,发包方可能要在未支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劳务用工工资担责。
总之,发包方不是绝对不用对劳务用工工资担责的,得结合具体的发包情况、款项支付情况,来确定是否担责以及担责范围。
案情回顾:小许作为发包方将工程分包给小何。小胡等劳务人员受雇于小何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小胡等人未拿到工资。小许称自己已按约支付工程款,工资支付责任在小何;而小胡等人认为小许应担责,怀疑存在违法分包,且小许可能未足额支付工程款。
案情分析:1、若小许是合法分包且按约支付工程款,根据合同相对性,劳务合同由小胡等人与小何签订,工资支付责任主要在小何,小许一般无需对劳务用工工资担责。
2、若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情形,如小许把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何,导致小胡等人工资被拖欠,小许需依法清偿。
3、若小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小何无力支付工资,小许可能在未支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劳务用工工资承担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