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学校侵权精选解答 > 18岁以下侵权造成损害要如何赔偿

18岁以下侵权造成损害要如何赔偿

时间:2026.10.01 标签: 损害赔偿 学校侵权 阅读:809人
律师解析:
18岁以下未成年人侵权造成损害,赔偿责任按民事行为能力确定。
不满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担责。若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责任。若未成年人有财产,先从其财产支付赔偿费,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也由监护人担责。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时,若受到人身损害或造成他人损害,学校等机构未尽教育、管理职责,需担责;若受教育机构外第三人伤害,由第三人担责,教育机构未尽管理职责,承担补充责任。
若未成年人侵权是第三人教唆、帮助所致,教唆、帮助者担责;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赔偿范围一般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要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
遇到这类问题,监护人要积极履行责任,赔偿受害者损失。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加强管理,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受害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名7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小区玩耍时将小胡推倒致其受伤,花费了不少医疗费。小朱的监护人认为自己平时尽到了监护职责,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小许是一名13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被同学小何教唆,将小丽打伤。小丽家长要求小许和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校认为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不应担责。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小胡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若监护人能证明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其侵权责任。若小朱有财产,先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2、小许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小何教唆打伤小丽,小何应承担侵权责任。若小许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需承担相应责任。若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小丽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等。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