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抵押担保精选解答 > 我介绍他人贷款出问题有无责任

我介绍他人贷款出问题有无责任

时间:2026.09.29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910人
律师解析:
介绍他人贷款是否担责要看具体情况。
要是只单纯介绍贷款信息,没提供担保,也没参与签贷款合同,一般不用担法律责任。毕竟介绍只是给信息,贷款合同的权利义务是借款人和贷款人直接承担。
但要是介绍时有过错,就可能担责。像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让贷款人或借款人受损了,介绍人就得承担赔偿责任。要是介绍人在贷款合同里当担保人签了字,借款人还不上钱的时候,介绍人就得按担保合同约定担责,可能是一般保证责任,也可能是连带保证责任。要是介绍人拿了不正当利益,比如收高额介绍费还有欺诈行为,也可能有法律责任。
万一介绍他人贷款出问题,得赶紧和借款人和贷款人沟通,了解情况,按过错程度确定责任该谁担。要是各方协商不了,就可以走法律途径,去法院起诉解决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为小胡和小丽介绍贷款信息。小朱声称该贷款机构利息低、手续简便,小胡和小丽基于此与贷款机构签订合同。但后来小胡和小丽发现实际利息远高于小朱所说,且手续繁琐。小胡和小丽认为小朱故意隐瞒重要信息,要求小朱承担赔偿责任,小朱则认为自己只是单纯介绍,不应担责,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若仅单纯介绍贷款信息,未提供担保、未参与合同签订,介绍人通常无需担责。但本案中,小朱在介绍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的过错,导致小胡和小丽遭受损失,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若各方无法协商解决此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确定责任承担。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