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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为国有,地上物没拆要怎么处理

时间:2026.09.25 标签: 征地拆迁 补偿标准 阅读:1160人
律师解析:
土地转为国有后地上物未拆除,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办法。
如果地上物所有者已得到合理补偿,却不按协议拆除地上物,土地征收方可以依据补偿协议和其协商,要求对方履行拆除义务。要是协商不成,征收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地上物所有者履行拆除义务。等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对方还不履行,征收方就能申请强制执行。
要是地上物所有者没得到合理补偿,所以不愿意拆除地上物,征收方要主动和其重新协商补偿问题。按照《土地管理法》等规定,让地上物所有者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像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都要补偿。达成补偿协议并支付补偿款后,再要求对方拆除地上物。
当地上物是合法建筑,还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时,征收方要考虑保护它。可以合理规划,把它纳入城市文化遗产保护范围,或者进行合理改造和利用。

案情回顾:

小许的土地被征收转为国有后,地上有一处建筑物未拆除。征收方认为小许已获得合理补偿,应按协议拆除,但小许称补偿不合理,拒绝拆除。双方就拆除和补偿问题产生争议,征收方与小许协商无果。此外,该建筑物是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合法建筑。

案情分析:

1、若小许已获合理补偿却不拆除,征收方可依据补偿协议先协商要求其履行拆除义务,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待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2、若小许未获合理补偿,征收方应与其重新协商补偿事宜,依据相关法律保障其获得公平合理补偿,达成协议并支付补偿款后再要求拆除。
3、鉴于该建筑物属合法且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征收方可考虑将其纳入城市文化遗产保护范围或进行合理改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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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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