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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欺骗手段签的离婚协议书有效不

时间:2026.09.2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156人
律师解析:
欺骗手段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效力判断分两种情况。
要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里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有效。因为婚姻关系解除靠的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做离婚登记这个行政行为,登记完成就生效,不会因一方受欺骗而改变。不过,离婚协议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其他内容,受欺骗方在一定期限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用欺诈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让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受欺诈方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如果还没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就没生效。因为离婚协议书是附条件生效的协议,条件就是办理离婚登记。这时受欺骗方可以拒绝办理离婚登记,双方能重新协商,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问题协商离婚,小朱为让小丽在财产分割上让步,欺骗小丽称自己生意亏损,名下财产所剩无几。小丽信以为真,与小朱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小朱催促小丽去办理离婚登记,小丽后来发现小朱生意盈利且隐匿财产,此时他们还未办理离婚登记,小丽拒绝登记,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由于小朱以欺骗手段让小丽签订离婚协议书,且双方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是附条件生效的协议,生效条件是办理离婚登记,所以此时该离婚协议书并未生效
2、小丽作为受欺骗方,有权拒绝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可以重新协商或通过诉讼离婚解决财产分割等问题。若已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解除部分有效,但涉及财产分割等内容,小丽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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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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