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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分手了,之前花出去的钱能要回吗

时间:2026.09.23 标签: 婚姻家庭 彩礼 阅读:1056人
律师解析:
订婚分手时,之前花出去的钱能不能要回,得分不同情况。
如果是彩礼性质的支出,按照法律规定,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手续,给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按习俗给的彩礼,法院会支持。所以,彩礼一般能要回来。
要是恋爱期间日常消费性支出,像吃饭、看电影这些花费,通常算赠与,不能要求返还。这些消费是为增进感情进行的,属于一般性赠与,钱给出去了,赠与行为就完成,给的人不能再要回。
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比如买车辆、房产等,双方分手且结婚目的实现不了,赠与方可以要求撤销赠与,让受赠方返还财物。因为这种赠与附带结婚条件,条件没达成,赠与行为能撤销。
简单来说,订婚分手,彩礼能要求返还,日常消费性支出通常要不回,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在一定条件下能主张返还。要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订婚,期间小朱给小丽家送了彩礼,两人恋爱时也有一起吃饭、看电影等消费,小朱还为小丽购买了一辆车。后来两人分手,小朱要求小丽返还彩礼、恋爱消费及车辆,小丽认为恋爱消费是赠与不应返还,彩礼和车辆可以协商。双方就返还事宜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对于彩礼,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所以小朱要求返还彩礼的主张合理。
2、恋爱期间吃饭、看电影等日常消费性支出,属于一般性赠与,一旦交付即完成赠与行为,赠与人不能再要回,因此小朱不能要求返还这部分费用。
3、小朱为小丽购买车辆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现双方分手结婚目的无法实现,赠与附带有结婚的条件,条件未成就时,赠与行为可撤销,小朱可以主张撤销赠与要求小丽返还车辆。若协商不成,小朱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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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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