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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区分侵权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时间:2026.09.22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1261人
律师解析: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有区别。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实施侵权行为后要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其构成要件一般有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二者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有过错,特殊情况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多样,不只有赔偿损失,还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损害赔偿责任是侵权责任里最常见的承担方式,主要针对侵权行为致他人损害进行经济赔偿。当侵权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责任人要用金钱赔偿弥补受害人损失。
二者区分的关键在于,侵权责任概念更宽泛,包含多种责任承担形式;损害赔偿责任只关注经济赔偿这一具体方式。例如,有人在网上发不实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受害人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这是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若受害人因名誉受损有经济损失,还能要求侵权人损害赔偿,这就是损害赔偿责任的体现。遇到这类情况,受害人可先与侵权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侵犯了小胡的名誉权。小胡要求小朱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同时因其名誉受损遭受了经济损失,小胡还要求小朱进行经济赔偿。小朱认为自己只需进行经济赔偿,不应再承担停止侵权和赔礼道歉的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其构成要件包括侵权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本案中小朱发布不实言论侵犯小胡名誉权符合侵权责任构成。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具有多样性,除赔偿损失外,还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损害赔偿责任是侵权责任中最常见的承担方式,主要针对经济赔偿。小胡要求小朱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及经济赔偿是合理合法的,小朱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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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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