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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婚前财产,赠与他人财产怎么算

时间:2026.09.19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059人
律师解析:
个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所有人有权对其进行处分,也能赠与他人。赠与行为完成后,财产所有权就转移给受赠人了。
赠与分一般赠与和附条件赠与。一般赠与是自愿无偿把财产给别人,财产交付或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赠与人通常不能随便撤销。不过有特殊情况,像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能行使撤销权
附条件赠与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附带一定条件,受赠人满足条件,赠与才生效或赠与人继续履行。若受赠人没满足条件,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赠与要注意形式。不动产赠与要办理过户登记,动产赠与要完成交付。赠与最好签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纠纷。要是涉及大额财产赠与,还能办理赠与公证,增强赠与合同的证明力和保障力。

案情回顾:

小朱有一套婚前房产,他想将此房赠与小胡。两人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小朱还配合小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然而不久后,小胡因琐事与小朱发生激烈冲突,并对小朱进行辱骂,严重侵害了小朱的精神权益。小朱遂要求撤销对小胡的房产赠与,小胡则认为赠与已经完成,小朱不能随意撤销,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该房产是小朱的婚前财产,其对该房产有处分权,赠与小胡的行为合法。且完成了过户登记,房产所有权已转移给小胡。
2、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赠与完成后通常不能随意撤销,但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赠与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小胡严重辱骂小朱,侵害了小朱的精神权益,所以小朱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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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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